法律问答

我跟朋友合伙开一饭店,占股百分之五,我们购股合同上签了如果退出就股份也没有了,我在店里工作,店子开了一年处于不亏不赚中,所以我就想从店里出去另谋发展,这时大股东也是法人就让我签放弃股份,不然不允许我去外面做事,迫与无奈我就在他持有的那份合同上签了放弃股份,在我出去一个月后他们把店子转让出去了,分转让金没通知我,请问我还能要回我的那份转让金吗?

股权转让
2019-09-18 16:21: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退伙。其他合伙人不同意退伙,合伙人不能从该合伙企业中撤资。如果对方公司擅自撤资,那么,首先应当看当初双方的合伙协议对于此有无明确约定。
    如果有约定,那么应当参照其中违约条款来解决。若没有明确约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货,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 1.股权转让后,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承担偿还官司债务的责任。
    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还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2.特别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1).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
    这一条规定简单来讲就是说,本来该你股东承担的义务,通过股权转让而逃避,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的投入资金和抽出资金不符,这也是禁止的。
    (2).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
    这条规定从字面上就能理解,就是说原股东再跟新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新股东为了股权不受瑕疵,特地让原股东在协议里面加上一句承诺对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负责。
  • 公司股东可以转让股权,但公司其他股东有以对外转让的同等价格优先购买权,其他公司股东明确表示不购买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购买的,你可以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 建议操作如下: 向公司其他股东发出明确表示以确定价格(比如2万)对外转让股权的通知,通知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30日为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如果其他股东不够买,你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如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转让合同签订后,通知公司股权以转让,要求其变更股权登记、并进行工商登记。
    时间要看具体操作安排确定。 你如果转让了股权不是公司的股东且不在公司任职了,就不受竞业禁止及过期保密协议的限制了。
  • 如果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股份是按照投资金额和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的,利润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的,这个没有什么比较好的说法,直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公司注册时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了股权分配和利润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即可。
    注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了,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有关公司的每个人的权力和义务,例如股权比例,个人职责,如何分红等等,还有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和认缴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注册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经营范围有需要许可的项目,则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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