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工伤已认定,可是公司资产全部转移了,重新注册公司,原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杳无音信,我该怎么办

股权
2019-09-18 16:2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法所称的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6.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 注册公司所需的注册资料有哪些?
    注册公司所需的注册资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电话号码)
    (2)注册资金
    (3)拟订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4)公司经营范围
    (5)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
    (6)公司住所
    (7)股东名册及股东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章程
  •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8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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