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证补办必须两方都去么?只一方去补办可以么?当时能取到么?

离婚
2019-09-19 16:31: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户藉证明和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补办离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受理审查: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核对无误;
      
    3、登记: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工作人员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后,登记编号、打印离婚证;
      
    4、发证:办理以上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补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 我国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原则是:  
    1、一般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一般原则的例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香港人和内地公民选择诉讼离婚的,应该是向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补领离婚证应提交的材料:   
    1、内地居民应提交:   
    (一)户口簿   
    (二)和离婚登记档案   
    (三)《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四)《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四)《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应当提交:   
    (一)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二)本人身份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四)《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三)《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当事人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备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后离婚证的作用:
    1.再婚登记时民政局要验证,即使是复婚也要用到离婚证。
    2.婚证证明你的婚姻状况为离异。可以在你的工作、生活当中办理其他证件地等所需提供的离异婚姻状况。
    3.婚证只是个记录,证明你已经和你之前的伴侣解除了夫妻关系,主要是证明当事人已离婚,在法律上是单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