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未婚给孩子落户我家里这边黑龙江,有出身证,户口,我领着孩子天津打工,明年就该上小学了,证件不齐,结婚证,准生证没有,根据未婚孩子出生三月后,没结婚,就不给准生证,只能交罚款,我这些年挣的不够花的,难道就上不了学了,我自己也是父母离异家庭,学历低,形象差,工资待遇不高,我规划不清楚先做什么

2019-09-20 01:42: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户籍是否已经落户,以当事人夫妻双方的户口本为依据,只交验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无法证明是否已经申报户口,也无法出具该证明。  户籍:  1,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3,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 新生婴儿落户


    必须提供: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

    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折叠未成年人落户

    必须提供:

    (1)出生医学证明。

    (2)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3)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4)结婚证。

    (5)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 没结婚登记,出生后孩子怎么上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没结婚登记,出生后孩子怎么上户口。
      没有结婚登记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如果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因为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应当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并且缴纳社会抚养费。
      另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因此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应的手续,上完户口后,就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同样的权利,成为社会真正的一员的。
  • 协议离婚制度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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