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公司,我3月离职的,公司说赔偿一个月工资,然后今天发工资的时候,公司把2月份的工资和3月的工资,还有赔偿的那个月工资都合一起算税了,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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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一般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个人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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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如果员工依照法律规定离职的,可以在离职时一次性获得应得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么有依法给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裁决出来后用人单位仍然步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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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方赔偿受害人的误工费,当事人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如果超过计税起点,即扣除应由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和费用之后,超过3500元的,应当提交纳税证明以证实真实性。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国务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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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
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
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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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