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是湖南农村户口想将户口迁入女方农村户口所在地要办什么手续

2019-09-20 18:4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集体,要有本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你的户口不在农村,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但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现在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转为城镇户口,但是他们的父母大多是农村户口,如果老人去世,孩子继承房屋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农村宅基地,只可以继承房屋。
    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能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房屋(但并不是继承宅基地),只要房屋不垮,就永久拥有,但是一旦毁损,不能申请重建。
    而房屋垮塌后,逐渐灭失,失去房屋也就失去了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
  • 国内诉讼离婚。户口所在地的解释如下: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结婚迁户口: 登记结婚,因为没有结婚证没有办法办理迁移。 迁出方,在本地开具户籍证明信,由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出具,如果是农村户口,要在当地开具农业户口证明,如果不开具默认为城市居民。
    带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 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予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保持电话畅通,过半个月左右户籍所属的公安分局户籍科会打电话通知去取准迁证。
    准迁证有两联(准迁证有效期只有40天)。 带上准迁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所属派出所领迁移证。工作人员留存准迁证的其中一联,同时给迁出方销户。 带上剩下一联的准迁证、迁移证、和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迁入地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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