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公司欠我司货款不给,起诉对方可以起诉法人吗

2019-09-21 06:50:3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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