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方车辆在夜间行驶高速公路上,由于车辆爆胎停留于应急车道准备换胎,在XX和警示标志的过程中,被后方车辆撞人及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2019-09-21 11:48: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汽车追尾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主要内容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
    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建议报警,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开车发生撞人的交通事故后,如果车辆有全险(一般指投保了交强险、第三都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的,如何处理和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可由交警调查后依法认定责任。  
    2、对于行人的损失,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进行全额赔偿。  超过部分再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按事故责任和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也可以由机动车方先行赔付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3、对于车辆的损失,应按事故责任由机动车方和行人进行分担。机动车方承担的损失,可由保险公司在车损险内进行赔偿。  
    4、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 酒驾追尾,一般是负全责。具体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一)酒后驾车肇事的行政处罚
    酒驾所负的行政责任分两种,一是酒后驾车要扣证并罚款;二是醉酒驾车不仅要扣证罚款,约束至酒醒后还要处以行政拘留。
    饮酒后营运机动车的,相应的责任就更重,对于一年内醉酒驾车被处罚两次以上则要吊销驾驶证,而且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酒后驾车肇事的民事责任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损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造成受害人伤残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赔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事故的,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计算,侵权人的过错是一个重要参考,当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显然要比非酒后驾驶所导致的事故要重。
    (三)酒后驾车肇事的刑事责任
    酒后驾车不仅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对自己的生命的不尊重,更危害着公共安全。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酒后驾车肇事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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