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购到的进口食品上无任何日期标注,也就是无生产日期也无到期时间,是否属于过期食品,违反了哪个法律条例,消费者是否可以要求赔偿,依据哪条法律法规。

消费者维权
2019-09-21 20:48: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 食安法对过期食品的处罚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具体内容   买到过期食品怎么赔偿。
      如果买到过期食品,消费者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法律经验编辑小提示:   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保留证据   特别是在食用购买的食品出现不适后,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且保留了所有的处理单据。消费者购买食品后到医院诊断时间差较短,较好地证明了食用购买的食品与身体不适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因果关系。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看包装有无破损或外漏;密闭性包装是否有受胀起鼓现象;包装装潢的文字、图案印刷是否工整清晰;查看检验检疫证明、生产日期、卫生批准文号、生产批准文号、食品标签认可编号等资质信息。
      另外,购买食品尤其是直接入口的食品,一定要索取并保留好发票或收据,以及后续处理过程中的所有单据等资料,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进行举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