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老公因贩卖毒品罪被抓,是在我家里被抓的,当时我也在家,所以把我也一起抓了,把我在看守所关了30多天,调查我没有参与贩卖毒品,就把我放了,但是我的身份证还是有那个案底,请问我没有参与贩卖毒品,怎么不把案底给我肖了,这样我到那里用身份证都不方便,请问这个案底怎么肖?

刑事辩护
2019-09-22 10:55: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走私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 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处罚如下:
    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只有达到十六周岁才负刑事责任。
    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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