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物业管理的,业主不交物业费,有没有签物业协议合同,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2019-09-22 13:27: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物业公司申请法人变更,需持申报材料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房产管理窗口。
    二、办理变更手续所需材料:
    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变更申报表(原件一份);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收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4、变更原因说明书(原件一份)。希望以上的信息对你在物业公司法人变更协议书方面有帮助
  • 物业管理费用的基本构成:  
    1、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2、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3、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4、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5、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 有以下情形的,业主可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1)物业服务合同到期;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物业管理企业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必须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做出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
  • 业主可以起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可以起诉业主。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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