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是2013年7月13日发生的车祸,前期肇事方给垫付了医药费,前期赔偿已经处理完毕,现在就剩一个股骨头取钢板的手术,现在肇事方不同意垫付医药费,让我们先去治疗,我们没有能力垫付,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19-09-23 15:17: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应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如果对方不配合,建议您可以: 1尝试着先与对方取得联系,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2协商无果的,双方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3调解不成的,您还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 理赔方式:
    1、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通大队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车主基本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准备。
    2、治疗终结进行伤残鉴定。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同时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病历复印件和当事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
    3、在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上,确定赔偿项目、数额。
    4、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若是对方不予赔偿的话,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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