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去世之前留下8间房子,兄弟几个每人分了一间半,有分家协议,14年政府拆迁,由于我长期在外地居住不知道自己的房子需要被拆迁,我兄弟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擅自签字拆了属于我的那间房,我并没有同意拆迁,并且拿到了拆迁款和搬迁房子,请问我该如何拿回属于我的那部分。

2019-09-23 16:19: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分家折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 ) 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 二 ) 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 三 ) 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 四 ) 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 五 ) 证人姓名;
      ( 六 ) 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 七 ) 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 兄弟分家,怎么写是要看你们的协议是什么,我只说明应该注意几点就行了:
    1、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范畴的。
    2、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侧,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的各自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的姓名;
    (五)、证人姓名;
    (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这只是个大概,至于具体什么内容需要你们兄弟是怎么协议的。 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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