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中国人与丈夫07 年在德国注册结婚. 现在我在中国. 他在第三国于其他女人一起生活. 我们已经分居4 年了. 请问我想离婚去哪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去德国办理吗?

离婚
2019-09-24 05:20: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 咸宁修建房子的安置费计算,常见处理方式有:依据政府发布的安置补偿标准计算、参考类似房产的市场价格、或双方协商确定。选择时,应考虑政府规定、市场行情及被安置者的实际情况,确保公平合理。
  • 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 您好,关于离婚问题,具体操作如下:
    1. 若双方自愿离婚且已达成协议,应前往户口所在地(河南)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提交离婚协议、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存在争议,可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如杭州)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准备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等材料。
    3. 在选择离婚方式时,应充分考虑双方实际情况、离婚条件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