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我老婆离婚,法院调解是她带儿子,我带女儿,我儿子8岁,女儿5岁,可是两个小孩都不愿意跟她,请问一下,我能不能两个小孩都自己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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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儿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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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决定离婚的,建议双方进行协商一致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争议,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对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抚养权归属事宜作出判决,一般不会考虑哪方起诉在先。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以便更好地完成诉讼,实现诉讼目的,避免当事人自己诉讼造成的不必要及无法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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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因此,夫妻离婚都不要孩子,是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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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