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卖房子,买方以银行贷款的方式付钱,但我耐心等了五个多月了他贷款还是下不来,再三催促确认,是买方的问题导致的银行不放款,现在他表示自己凑好钱了要存进银行可以进行交易了,但是我个人也出了点状况,不怎么想卖了,不能卖了,有没有办法可以取消合同,但不能算是我方违约,而是认定买方违约,因为贷款不成功所以我要取消合同,再追加赔偿?

2019-09-24 13:35:1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买房子贷款延期,要不要交违约金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没有对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多少进行约定,如果有约定按合同约定执行即可。
      凡法律规定的违约金称为法定违约金。
    我国对法定违约金规定了固定比率和浮动比率两种。前者指逾期交货或延期提货的应按货款总额(指实际逾期和延期部分)以每日万分之三计算支付。后者则是只规定违约金的最低和最高百分比限额,具体由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确定。
    法律、法规在这方面有许多规定,订立合同时必须依照订立。即使合同签订时不写上,处理纠纷时仍应按规定办理。法定违约金又称为强制违约金,它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想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以可参阅《合同法》的如下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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