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事故赔偿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重叠项目如何处理

2019-09-25 06:47: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的赔偿时效为1年。具体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299780元以及丧葬费16453元、被抚养人生活费,子女计算至18周岁;父母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满一岁减少一年以及家属办理丧事支出的合理开支和精神抚慰金,这些项目的计算都是有严格的标准的,同时要结合死者的实际情况才能计算的,建议你们最好委托律师代为计算赔偿清单,以便跟赔偿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维权的。
    另外如果是全责或是主责那么涉嫌交通肇事罪,刑法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嘉市的,最好能来我办公室具体详谈,也好做出详细的赔偿清单,你也可查阅我的律师资格。
  • 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 劳动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又可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下,劳动者既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待遇又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活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   第一,如果员工本人是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并且从事司机的工作,因为从事工作当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和自己是不是有责任无关,只要是为了工作受伤,就可以认定工伤,和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是不同的。  第二,既然认定工伤,所需的费用,由单位或者工伤保险承担,由单位出面解决事故问题,职工本人也只能享受工伤赔偿的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