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
合同的效力。”即法理上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同时,该原则在另一部法律也有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
房屋产权转移的,原
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