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判决书也拿到了!房子卖给了别人!户还没有过完!对方一直不配合过户,对方也跑了手机也关了!联系不到!!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9-25 09:33: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须提交书面申请书,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判决作出的国家、判决结果、时间、生效时间;
    3.传唤应诉情况;
    4.申请理由及请求;
    5.其他情况的说明。由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受理,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裁定是终审裁定不得上诉。
  • 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一经生效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其表现就是当事人必须执行判决,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必须承认判决并负有协助执行判决的义务。
    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
    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判决书。也就是说,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
    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在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后,夫妻双方就不用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了
  • 首先,双方离婚时,涉及的贷款属于一种未还清的债务。那么,这就要先确定,该债务是属于双方共同债务,还是一方债务。然后在确定承担方式。
    其次,如果该债务,属于双方共同债务,那么在双方离婚时,应该共同承担。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再次,如果该债务,是一方不知情,或者没有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开支。那么该债务,因该属于借贷方的个人债务,在双方离婚时,因该由借贷人独自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