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qq上可以联系到他,电话也不接,不知道他在哪里,除了起诉还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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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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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路,任选其一:
1. 正规途径:通过法院起诉他,100%胜算。条件是:借条真实有效,并且有还款期,但是法院不支持超出银行同期利率的部分。
2. 非正规途径:通过催债公司讨要,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一、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应当偿还。故你可以通过诉讼要回你的钱。
二、起诉只要写好起诉状,带好身份证,到法院立案就行了,同时预缴诉讼费。开庭时出示借条。
三、要注意
诉讼时效的规定。借款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为期满始两年;未约定期限,自第一次主张还款之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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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只是借钱不还的,可持借条向管辖权法院申请支付令给付,支付令即限期15日内给付的命令,否则可能起动执行程序或是债权人可申请执行。
不获批支付令申请的,就得起诉主张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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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不还,如果没有写借条的话,也不用过于担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证据:
1、通过电话录音,如在电话里提到还钱的事,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这种其实是比较好找的,因为在两个人关系没有恶化之前,双方一开始可能就还钱的事情心平气和地讨论过,因此没有借条没关系,所以这种录音一定要及时收集起来。
2、通过收集短信,如短信内容里提到还钱的事,看对方回复里有没有承认借钱的事。这种也相当于之前的电话录音,对于证明借贷关系有一定的力度,但一般不会作为认定有借钱关系的直接证据,上了法庭的话还会对短信内容进行质证。
3、到银行调取当时提款的凭证或者是转账的凭证等。银行提款或者转账的凭证,能够说明你们之间有金钱交易,而且,这种凭证一般也是比较好调取的,若是在转账时不记得保存了,到银行那也可以查询。所以,遇到没有写借条的情况下,千万不用着急,慢慢搜索能够作为证据的东西是很关键的。
4、找当时在场的人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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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