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下,3月底辞职并说明要用钱麻烦把工资算清,月头8号电话联系不接,xx不回,这算违法吗

2019-09-25 18:15: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并非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均需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辞退补偿金即可辞退: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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