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下,我现在是取保候审期间,现在人在外地,没有带身份证,自己去外地的派出所开了入住证明,已经在酒店开了房间了,当地派出所会知道吗?

2019-09-26 08:50: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保候审只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采取的强制手段之一,它与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都属于法定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期限为12个月,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的,其决定机关可以撤销取保候审并更强制措施;或者案情发生变化的、公安机关也可以撤销取保候审决定。
  • 办理取保候审不需要扣押身份证,需要找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期限最多是一年。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罪犯保外就医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用,由其负有扶养义务的亲属负担;个别确有困难的,经当地公安机关证明,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可以酌情予以补助。
    因公致残或者因意外伤残的罪犯保外就医的,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负责治疗,也可以给予定期或者一次性补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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