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06年5月我收到发往广西的一批农药代收货款40000,但是货到后收货人没有把货款支付,后来银行打卡10000。再后来就联系不上收货人了,今年发货人就起诉说我不支付他代收的货款,要求把剩余的30000块钱的货款和利息6000多返还。可是他的货款我并没有代收到,现在是收货人跑了,我应该承担返还发货人的货款吗?

2019-09-26 12:4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被银行起诉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当事人拖欠银行贷款的,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偿还贷款的民事责任,并要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被向法院起诉的,还要承担法院诉讼费用,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所以应该尽量和银行协商还款。并且,如果是属于信用卡欠款,则根据规定,如果欠款超过一万元,经发卡行多次催讨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果发卡行报案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逾期罚息=逾期本金*日罚息利率*逾期天数(实际计算方法参照贷款合同中对罚息的具体规定)  为了解释清楚逾期不还货款如何收取利息,我举个例子,假设贷款人小王的车贷发生了贷款逾期的现象,逾期本金为5000元,合同上贷款利率为年利率8%,日利率约为
    0.02%,罚息率上浮50%,逾期天数为30天,那么,那么他所要支付的罚息金额则为:  罚息=5000*
    0.02%*
    1.5*30=45元  以上,只是我们列举的一种非常简单的情况,实际过程中,因为逾期罚息的规定不同,在真实的案例中,计算可能会更加复杂,然而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  在贷款利率一定的条件下,罚息金额的多少,与逾期本金和逾期天数是呈正比的关系,如果你逾期的本金越多,逾期天数越长,那么显而易见,你的逾期罚息也会越积越多,就像滚雪球一样,初看很小,但最后却大得你无法承受。
  • 利息支付要求符合合同约定,以合同当事人对利息事先有约定为前提。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利息支付义务。在此,利息的支付必须符合支付要求,具体有两项条件:  第一,支付期限要求。
      包括两项内容:首先是利息清偿的时间,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利息清偿以债务人清偿本金时一并清偿。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利息多少的计算时间。  利息计算的标准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间为准。一般情况下,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但是,在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情况下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1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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