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同时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培训协议是5-8年,我工作只有4年,如果辞职的话是怎么算的?一般会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9-27 05:11: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违法。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的当月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正确理解应为:
    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公司)应当(即负责)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与派遣工作有关的诸如“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事项。
    该条并不涉及被派遣人员的任何事项,被派遣人员只能跟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存在同时需要与接受派遣员工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能。
    因此,“用工单位没有签的,是否就能理解为工资标准执行同工同酬” 同样是不存在的。
  • 在下列十二中情形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你好,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即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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