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涉恶案件被逮捕快六个月了还没到法院,已经退贞两次了!多久会判刑,刑拘这么长时间了合法吗

2019-09-27 06:4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你好,由于对问题的描述不够确切,所以无法对您的问题进行完整明确的解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侦查机关仍然需要对犯罪的事实进行侦查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亲属可以向拘留机关请求变更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所以,对于问题中因诈骗罪刑拘三年,这本身不符合诉讼程序法的规定,建议就详细情形咨询专门律师。刑事拘留的时间:公安机关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检察院审查的时间为7日。
    (共10—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延长至30日(共37日)。
  • 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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