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后院的地是问隔壁买的。10年了。隔壁原来的房主已经将房产转给他儿子住,现在他儿子跟他老婆离婚,房子一直没人住,后来因为地涨价,跟我签地契的人他的妹妹跑来闹说地是他们的。天天跑来闹,今天又来闹的时候因为对方骂人,所以就打了他。现在又起诉我们说打人。这事,当时签协议的本人都来说没事不管我们的事,可他的妹妹就是不依不饶,地契在我们手上还非要说地是他们的,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求指教啊

离婚
2019-09-27 07:4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要结合拆迁政策确定你是否可以享受拆迁待遇。如果有属于你的份额,你可以主张。
    1、私有房屋的拆迁中,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是被拆迁人,同住人并不是被拆迁人。所以只有所有权人可以得到补偿。
    2、公房拆迁中,同住人并不是被拆迁人。所以只有所有权人可以得到补偿。
  • 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分割房产时,并非以购房时的价值为准,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
    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通常是由原告申请向法院评估,并预交评估费用,再由法院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
    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一般是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评估的费用,则是在判决离婚后,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分担。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式来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