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物业、开发商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纠纷,业主如何维权

2018-08-28 13:1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作为物业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作为每一位业主都有监督物业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
    二、业主在维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重视签订好合同。要求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要明确,每一项服务内容达到的服务标准要量化,比如说要求物业企业提供三级服务,公共楼道保洁每天清扫1次等。

    2、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评判物业企业的服务是否到位。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业主评判物业企业的日常服务是否到位一定要依据合同,假如说合同约定物业企业每天清扫1次公共楼道,保洁人员按照约定做好了,就应当说物业企业该项服务到位,两次清扫之间的公共卫生需要业主自觉进行维护。

    3、要明确维权责任人。明晰责任是业主维权的前提,业主在维权前一定要知道维权的对象。有的常因开发商遗留问题、未办理产权证、个人财产受损等原因与物业企业发生冲突,这些都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属于物业企业的职责范围。四是要理性维权。
    总之,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调不了的可以到小区所在地的区县物业办申请调解,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 纠纷出现后,可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解决:  
    (一)业主或使用人可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由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二)不能协商解决的,有关收费标准又是由物价部门核定的,业主、使用人或管委会可提请物价部门重新核定,物价部门可依据物业管理实际发生的费用,结合其服务内容、质量、深度及用户的意见重新核定;  
    (三)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有关费用标准过低的,不得擅自提价,一方面可与管委会协商一致后提价,一方面可提请物价部门根据有关费用的变化情况调整其标准;  
    (四)如果不能通过上述方法解决,那么业主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最终的途径,也可以说是最有保障的途径就是起诉了。
  • 一,找物业经理。如果是物业管理上的小问题,或者是物业工作人员态度不好,找物业经理就可以。严格来说物业经理是社区物业的最高决策者,有很大的自主管理权。

    二、找街道办。街道办事处受辖区人民政府管辖,负责辖区方针政策贯彻、文化建设等综合管理工作,对物业投诉事件有受理和协助协商的权利。

    三、找房屋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即房管局,一般负责:住房保障、建设、制度改革、市场监管、物业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转变和督促实施。房管局能不能管事,主要看房产管理局与物业公司是否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若有关系,则什么都要管。无关系,则主要监督物业公司的定价标准和服务内容。
    四,找业委会。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业委会成员以选举的方式产生。所以很大程度上会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可受理业主投诉问题。
    五,开发商。国内的一般的做法是,社区开发完毕由开发商选择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或者开发商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这种物业公司经常要为开发商承受过多的质量返修工作压力,所以相应房屋质量及返修问题找这种物业,一般能得到解决。涉及这类投诉,开发商也是有受理的义务的。
    六,投诉机构。诸如“忠实仆人”一类的第三方物业投诉调解机构,是互联网时代高速发展的产物。业主可找此类投诉平台投诉,优点是投诉反馈快有人跟进,不需要业主费时费力跟物业周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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