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户租的公司的阁楼,2015年8月份楼下屋顶漏水,但不属于认为,物业公司和施工方多次找漏点没找到,现在楼下的业主想走司法程序应该怎么办

2019-09-28 14:26: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物权法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可以先找物业维修,如果不维修,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室内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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