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问一下我有个同事他借我的信用卡钱他说他来还.到时候没有还.算什么呢

银行
2019-09-28 21:02:2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