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7年12月份买了一辆车,用微信付了全款,当时没签合同,但有微信转账记录,车主说登记证书抵押银行了,说1个月能拿回来,过了一个月我给他打电话,他说还没拿到,之后就一直拖,最后定于2018年4月2日肯定能拿到,4月2号我给他打了一天的电话,他说从外面往家里走,等会,就这样我等到他晚上10点多,他说手续拿回来了,在他妈妈那里,就是不给,我应该怎么办?

2019-09-28 22:12: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 首先,承租人对租赁物车的抵押,因不享有物权而形成无权处分。如果抵押权人不知,则因为善意取得而享有抵押权。如果抵押权人知道车系承租人无权处分,则不对抵押标的物享有抵押权。
    转抵押行为也是无权处分,如果如果转抵押权人不知,则因为善意取得而享有抵押权,原物权所有人不能请求返还原物。如果转抵押权人知道车系承租人无权处分,则不对抵押标的物享有抵押权。
    也就是说,你对转抵押的行为一定是不合法的行为,要对原物权人(基于非善意取得)承担转抵押后的标的物的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要对承租人(基于善意取得)承担转抵押后的标的物的损害赔偿责任。
  • 抵押银行是"不动产抵押银行(fixed ass
    抵押银行
    抵押银行
    et mortgage bank)"的简称,是指专门从事以土地、房屋和其它不动产为抵押办理长期贷款业务的银行。抵押银行是迅速发展的抵押贷款市场的组成部分,它有公营、私营和公私合营三种形式。
  •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汽车消费。  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期限可以以天计算,也可以以月计算,最长不能超过半年。
      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金额:贷款金额根据车辆年限、车辆状况可以做到现有价值的80%——9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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