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同居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离婚
2019-09-29 11:40: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双方已经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之间,只要无欺诈、胁迫等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但双方情况发生变化时,抚养权及抚养费是可以协商变更或诉讼变更的。双方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存在法定情形的,财产分割一年内可以变更或撤销。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最高法《婚姻法》解释
    (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最高法《婚姻法》解释
    (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
      根据最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1、签了协议书还是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要签发离婚证才算正式离婚了。
    2、协议离婚,即如果双方能就离婚问题、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签发离婚证。
    3.如果协议不成,达不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时要求法院处理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等问题。
  •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