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5.18号我做个广告牌。邻居不让做,还到我门口撕扯我头发。接着我也撕扯了她头发,警察拉开。过几分钟她又来我门撕扯我头发。结果是我掉了一大把头发,头皮鼓了巴掌大,做了CT。脸上几道痕。她是脸上几道痕。比我会严重一些。够不上轻伤。斗门什么大事。晚上还扬言我出去还要打我。邻居们都说太嚣张了。昨晚头皮痛。请问我可以要求书面赔礼道歉和精神赔偿《没理由挨2次打,还有精神创伤。打下他嚣张气焰》

2019-09-29 13:39: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赔偿,对此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200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批复进一步明确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之诉求无法律支持。
    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不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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