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是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在课间和同学玩耍致使其同学摔倒小拇指骨折,我应承担多少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19-09-30 06:18:0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请按学生发生伤害的情况自行确定责任的分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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