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缓刑期间醉驾是否被收监,还能在判缓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9-30 11:36: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方能够达成谅解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程序,也可以很快的解决事故争议,减轻肇事一方的民事和刑事上的责任。但是达成谅解的,双方最好不要只是口头上的,以免双方事后变节,然后再因此事进入不必要的争执,所以最好双方需要签订赔偿协议、和解协议,开具赔偿款的收付凭据、出具谅解书等,一切都应有相应的依据为凭证。是否能够被判缓刑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我国《刑法》对缓刑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另外,对于已经被判处缓刑的,法律也有严格的要求,在被判的缓刑期内必须遵守法律作出的规定,如果有违反现象就会被撤销缓刑,然后收监执行原判刑期。当然,如果缓刑期内认真遵守规定,那么等缓刑考验期结束,原判刑期就算执行完毕,不再另行执行。
  • 缓刑是给予被告人一定的缓刑观察期,如果在缓刑期内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就不再执行判决的徒刑的一种刑罚方式n如果适用缓刑的人,在缓刑期没有发现应该撤销缓刑的情形,是不用收监的n同样的,如果适用缓刑的人在缓刑期间发现原来不漏罪,或者有实施新的犯罪,就必要要收监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一、依据《刑法》和《婚姻法》相关规定,缓刑期间可以离婚
      
    二、相关规定:
      
    1、《刑法》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2、《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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