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4级残疾可以享受国家待遇吗

2019-09-30 11:47:1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单位关闭,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应当按照你32年的工龄支付你3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是工伤造成的残疾,那么赔偿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