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外地打工,在厂里买了社保。住院用社保报销了,还可以拿回去农村医疗保,报销吗?

2019-09-30 16:44: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可以住院报销。医保分为个人缴纳和公司缴纳两部分。个人部分很少。
    从第一个月缴纳开始,就可以使用医保卡里的钱(个人缴纳的部分),到能使用医保刷卡的药店或者是医院购买药品或者是就诊。

    一般是缴纳满一年后才能在生病住院的时候进行医疗费用报销。这个额度就会大一些,不仅包含个人缴纳的还有公司缴纳的。但是费用报销的比例,也要看当时的情况而定,不是说什么都能全部报销的。

    如果没有公司缴纳,可以转为给人缴纳。但是公司一般是缴纳五险,而以个人名义的话只能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险。不过金额的话和公司缴纳的也差不多,可能稍微少一点。
    另外公司没有什么优惠,缴纳比例金额都是固定的。只是如果是在公司缴纳话,一般都是公司承担大部分,自己缴纳很少的部分。
  • 职工、退休人员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部分重症疾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或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的"封顶线"时,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负责理赔,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为:
    (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在一个年度内,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比例支付的费用最高为每人30万元。另外,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重症疾病,在3万元以内的由个人自付医疗费(不含个人自付的起付标准数的医疗费和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4000元的,由商业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补助。
  • 省内异地移转流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员可申请将异地养保关系转入:
    ①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且在我市参保缴费的人员。
    ②户籍在该本市,且在我市参保缴费的人员。
    ③经县级以上组织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在该市调入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
    ④达到待遇领取时,按规定确定我市为待遇享受地的。
    单位或申请本人凭原参保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户口簿、身份证和《养保手册》,向市社保中心接续业务窗口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市社保中心审核后负责办理相关接续手续并将结果告知本人。
  •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
    0-4万元以下报销85%;
    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
    8万元以上报销95%;
    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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