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姥姥有套房子,后来去世,我母亲户口在里面,被姥姥孙子私下办了产权证,现在房子要拆迁,请问我母亲还可以要求分房子或拆迁款吗

2018-08-28 17:19: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是取得产权的一种途径,应当由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 1、拆迁补偿是按房子的面积,与户口上的人无关。

    2、不管是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是房屋所有权人,拆迁补偿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与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有户口的人无关。

    3、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除了对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之外,还需要对在被拆迁房屋内有合法农业户口的人给予安置补助。安置补助与房屋面积无关,而与户口上的人有关,是按人给予的安置补助。
  • 关于房屋产权的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应该携带的文件及费用具体如下:
    1.业主身份证;
    2.已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本(非按揭业主);
    3.购楼发票、付清楼款证明(非按揭业主);
    4.已公证的按揭合同(按揭业主);
    5.契税款及办证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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