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黑厂员工因为工价给的低两天没上班了老板说要我赔偿损失还欠我两个月的工资这个问题怎么办

2019-10-01 11:23: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发生纠纷时,通常有以下情形: 1,有明显违反约定行为,这是违约,那么可按合同违约部分的约定索要赔偿; 2,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误导对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这其实是欺诈。 不论哪种情形,建议你首先咨询天穗律师网,因为每个案件类型、案件性质都不同、诉讼时效也不同,涉及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咨询天穗律师! 天穗律师网,依托天穗律师事务所,行业领先律所,服务可靠,咨询免费,一对一律师服务,一站式服务,让您的案件大占主导优势! 免费咨询电话:4009-669-113,天穗律师网: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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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辞退的方式确定赔偿方式: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者,是没有经济补偿。另外,员工在索赔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还要找一些同事为你作证证明单位拖欠工资;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须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金是要分情况计算的。如果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工资,则要加发工资报酬25%的赔偿金;
    如果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限期内仍不支付工资,则要按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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