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担保人,发现被担保人转移资产,我向银行提出来,到时债务人还不了贷款,我担保人是否可以免责?

2019-10-01 14:19: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担保人偿还借款后,向贷款人和其他保证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的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如果给贷款人做担保人,意味着同意承担债务偿还连带责任,也就是当贷款人不按照合同还贷或者没有能力按照合同还贷时,银行有权向担保人追讨未还款项。
    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 《担保法》第19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其承担保证责任不再以债权人先诉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为前提。
    这是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最为重大的区别。可见,保证人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承担的责任更重一些。
  • 担保人一般只会冻结担保者本人的。担保人对象没有参与担保行为,其银行账号不会被冻结的。n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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