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村里土地征地。然后获得征地补偿费,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取得补偿费后村里拟订分配方案,方案规定有土地不具备村民资格的付一半。
我和我妹妹刚开始出生落户在村是农业户口。2000年村里进行二轮土地延包,我和妹妹都有土地,并签订承包合同。2002年1月15合同生效。可是至今村里也没有把承包合同发放到村民手中。2002.1.15合同生效是因为上访才看到的。2001年9.4我和妹妹转为非农业户口,户籍仍为原籍所在地。2007年征地后,2008年只付给我和妹妹各26000元。我们认为不合法,一直反应。但期间回复存在争议。第一次认为我们只能得土地补偿费,第二次认为只能得安置补偿费。。
那时候我妹妹上小学,我上初中。现在我们俩还在上学。
我们现在已经又一次去法院,法院受理了。
我们这样的情况胜诉多大把握?希望大家帮帮忙。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