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乙方于 10月3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租期3年,每年4万元,现在距开业还有不到1个月时间,乙方又相中了其他位置的床铺,想中止合同,合同里没有提到违约责任问题。

2019-10-02 18:57: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5条、租期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 232条、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之内通知承租人 236条、租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综上,应当采用书面行为而未采用书面行为,租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或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依照合同法62条仍然不能确定的 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 对于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以给承租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以免造成不定期租赁合同纠纷
    给双方带来不便。
  • 按照法律规定,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善意履行合同,不能擅自解除合同。但是,法律也规定了可以解除合同的例外情况。具体来说就是: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协商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虽然租房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但是存在两个条件:要么与房东协商后,房东同意中止合同;要么在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解除合同。总之,承租人不能随意提前中止租房合同。
  • 商铺租赁合同的租赁保证金和定金:

    一般在签定协议之前有意向的时候都要向房东支付一定的租赁保证金,这样做一方面从房东来讲说明房子一定要优先考虑您,如果房东违约就要双倍赔付保证金给承租方,如果承租方违约了这个保证金就不退还了。

    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一般是一到两个月的租金。
    这个保证金是不计利息的,这样可以保证承租方的一定利益。保证金和房东谈好的话,在签订正式协议支付房。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二、违约金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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