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夜里一点多,我吃饭回家的路上,撞到前面停在路边的汽车了,我受伤了,电动车也坏了。谁的责任

2019-10-02 22:53:5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汽车,电动车,责任此类事故,汽车方不可能没有责任。
    2、《电摩标准》是有,但各地公安机关并没有执行。如果执行,电摩是机动车,那是上要牌照的。不是使用者不去上,而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执行这项标准。
    3、汽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应该减速慢行,这是《道路交通法》中的规定。出了交通事故,汽车方肯定是有责任的。在高速公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就算是行人或非机动车的全责,汽车方也要赔偿对方不超过10%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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