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表弟现在在监狱服刑6年了判了8年现在他给我打电话说监狱同意假释要发一个涵到当地我不知道是发到县司法局还是当地司法所,还有就是我需要什么材料。我不知道去哪里办理。

刑事辩护
2019-10-03 18:45: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二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监狱应当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  除了他说的外,最主要就是在监狱的表现和被害人和赔偿执行情况,如果都没问题,监狱会一步一步的告诉你怎么做的,前提是达到上述要求。
  • 根据减刑假释程序规定, 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提请减刑、假释,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
    (二)监区长办公会议或者直属分监区、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会议的记录;
    (三)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四)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五)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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