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诉讼费和相关费用一般在多少钱?

离婚
2019-10-04 18:39: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诉讼收费的原则--原告人预交--败诉者承担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在原告起诉时由原告先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离婚诉讼收费标准: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到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本市具体规定为:离婚案件(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交纳五十元,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交纳一百元,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案件交纳一百元(无争议金额的)。
  • 需要离婚诉讼之外,另行诉讼,通常原告是小夫妻的一方,被告是小夫妻的另一方,你们属于第三人,但也不排除你们作为共同被告,因为财产属于你们四人共有,至于是否需要承担诉讼费,需要看判决结果。 可以办理,通则规定与省高院的会议纪要已经对于该类问题作为更进一步的明确,在结合案件材料及相应法律规定,
  • 诉讼收费的原则--原告人预交--败诉者承担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在原告起诉时由原告先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收费标准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到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本市具体规定为:离婚案件(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交纳五十元,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交纳一百元,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案件交纳一百元(无争议金额的)。
  • 起诉离婚的诉讼费用,原则上是由原告代缴,最终败诉方需承担全部费用。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