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证丢了,分手已十多年,办离婚证咋办?

离婚
2019-10-05 05:37: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采用平均主义,即一人一半。但实际分割中,法院会考虑无过错一方、女方的合法利益等,予以适当照顾,就是多分。
    房子应是在婚后购得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是个人财产。
    像房子这种不可分割物,法院会让你们双方先自行协商,谁主张要房子的话,支付对方房子价值的一半价款;都不要房子,双方如果又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你们的申请,对房子进行评估,房子拍卖的价款,一人一半。
  • 如果当事人想协议离婚,无须到法院,直接写好离婚协议后,双方共同到民政机关婚姻登记部门去进行离婚登记即可。结婚证丢失,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登记结婚地民政机关申请补发新证。
    法律链接:《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民事起诉状、相关证据材料。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
    如果自己没有结婚证,可以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双方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也就是说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