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老婆结婚3个月就说要跟我离婚,领结婚证之前,我反复问她,决定好了没有,她说决定好了,到现在找各种理由说我不行,说不合适,她这种行为属于骗婚吗?因为领了结婚证彩礼不用全额退还?

离婚
2019-10-05 09:26: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骗婚有以下情形:
    1、婚前隐瞒疾病、精神病;
    2、婚前隐瞒个人真实情况;
    3、故意隐瞒婚史;
    4、婚后携款失踪、离家出走;
    5、婚后与他人同居,转移夫妻财产
    6、索取获得彩礼后,无共同生活;
    7、以索要钱款为条件,进行婚姻登记;
    8、索取巨额财物后,拒绝结婚等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目前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3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如未存在上述三种情况,全额退还的可能性不大,但由于结婚时间断,且有家暴的行为,法院可能酌情考虑退还部分。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据此,你可以对照自身的具体情况,在离婚诉讼中决定诉讼主张
  •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