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加班工资和请假工资的扣除问题。比如(工资的组成为:底薪1800 专业补贴1000 交通补贴100 电话补贴100),这样的工资组成加班费和扣除请假工资是怎么计算呢?

2019-10-05 11:14: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但合同条款不能显失公平,同时要满足以下条件:
      
    1、劳资双方约定的加班工资数目和加班时间必须明确,简单地规定月工资包含加班费有避重就轻之嫌。
      
    2、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的加班时间,最多不可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每月36小时的限额。如果约定的加班时间超过每月36小时,超出部门应视为违法超时加班,应当另行计算加班费。
      
    3、折算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折算后的时薪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加班工资以最低工资标准,按法律规定标准计算。
      因此,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事先约定工资标准中包含加班费,却未约定加班费的具体数额,由此合同条款产生歧义时,如果实际执行中确实既有平时延长工作时间,又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情况,用人单位应补足劳动者加班费差额。
  • 每月缴纳社保的费用在一个社保年度的期限内是固定不变的,不管有没有加班费,也不管加班费多少。如果单位缴纳社保的基数是按照劳动者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来算的,那么上一年度的加班费会影响本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的高低。
    如果单位是按照当地的最低基数来缴纳的,那么社保缴费基数与劳动者的加班费没有任何关系。
  • 缺勤的,可以扣缺勤天数(或小时)的工资,按照以下方法计算,时间长的可以累加日工资。旷工1天扣3倍工资违法,但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对旷工行为进行处罚,甚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可以扣月工资的20%以上。n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n“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n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n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n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n小时工资:日工资÷8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司机解释的规定,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如果您也不同意,则您最好在一个月内就提出书面的异议,并保留相关的异议证据,否则很可能就视为您默认同意了。另外,如果公司是按照降薪之后的工资来发放,您也应及时的向公司提出支付工资差额的通知书,并保留该相关证据。
    如果到时公司还是不改正,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另,如果公司到时将您辞退了,则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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