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和我老婆2015.2月通过别人介绍结婚,当时给对方彩礼13万多把她娶进家门,让而结婚后她因为一点小事总要闹分手,在家摔东西,家里的东西都被她摔光了,现在实在过不下去了,但我们又没有领取结婚证明,村委有给我们发告知书叫我们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但她一直用各种理由推脱不去,现在已经过不下去了,我能不能起诉她退还彩礼,补充下结婚期间有流产2个小孩

2019-10-06 08:09: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离婚是否需要退彩礼以及是否退全部,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以下情况需要退彩礼。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可以退。对于一方有外遇,另一方在起诉离婚时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但是彩礼的退还还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以当事人离婚为前提,且另一方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才能退还彩礼。
    婚外情不是退还彩礼的条件,但是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双方没有实质性夫妻生活,可要求返还。 详情请点开我的头像,查看我的联系方式后致电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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