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的时候把停在路边的车刮了一下走不知道后来交警给我打电话让去处理会扣12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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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和公安部发布的《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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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