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执行和解协议有效期多久?是永远吗?谢谢!

2019-10-06 12:57:0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关于执行和解协议有不同情况,法院执行和解协议具体做法是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执行法官要责令被执行人说明履行和解协议的能力和条件。被执行人不能说明其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又不能提供执行担保的,法院不认可和解协议的效力,执行程序不停止。
    法院审查执行和解协议的情况要记入笔录。

    为保证执行和解协议的落实,还要加大对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制裁措施。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和解协议甚至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恢复执行后要要严肃追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采取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
    情节严重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执行的刑事责任。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执行法官要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律后果并记入笔录。

    规范执行和解还要明确执行和解协议的风险责任的承担。
    执行和解协议从其性质上讲是建立在民事权利自治的基础上的,它实质上是债权人、债务人针对如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重新订立的合同。被执行人在履行和解协议的过程中由于自身情况发生变化,而丧失履行义务的能力,或其化原因造成执行不能的风险责任只能由当事人承担。
    对此,执行法官应告知申请执行人并记入笔录。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执行案件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7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6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程序实际处于中止状态。如果和解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在6个月以内,案件可裁定中止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做执行结案处理。如果和解协议履行期限在6个月以上,由于超过了法定的6个月的结案期限,法院可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向申请执行人发放债权凭证,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凭债权凭证重新立案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